民族药纳入医保!云南将用这些措施支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良性发展
1月19日,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些措施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生物医药、中医药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为核心,从医保领域梳理职责,从发挥好医保支付引导作用和定点准入的支撑作用,从推进全省生物医药健康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明确具体任务。
这些措施
包括哪些具体任务
和小布一起来看看
●明确通过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把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明确允许参保人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亲属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费用。
●调整中药饮片支付类别,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将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
●明确逐步将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希望通过基金支付导向作用推动中医优势诊疗持续发展。
●按照“分级定点、分级协议管理”的原则,明确全省医药机构不需重复申请,定点结果互认,以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分别由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定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零售药店分别由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定点,医药机构不需重复申请定点、重复签订协议。定点后的医药机构均纳入异地结算平台直接结算。
●明确签订协议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在国家规定“成立三个月内申报、三个月内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提出“成立即可申报、30个工作日办结”的要求。
●明确医保基金结算时限,及时拨付医保费用,保证定点医药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与定点医药机构核对上月发生医保费用,当月审核完毕并拨付到位;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在对账次月内拨付到位,保证定点医药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明确社会举办医药机构在医保定点准入、监督管理、费用结算、违规处理等方面,与公立医药机构一视同仁,体现对社会办医的支持,符合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